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林、通訊員穗府信報道:經過多輪公眾意見徵詢,廣州《異地中考實施方案》確定。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關於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2017年起,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但在2014年至2016年過渡期間,這8%的指標面向所有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包括戶籍生和非戶籍生。
  過渡期兩年變三年
  昨日的市府常務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市教育局局長屈哨兵表示,近年來,廣州的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已向非廣州市戶籍學生全面放開,公辦普通高中也已招收部分非本市戶籍學生。
  他表示,根據廣州市教育實際,異地中考方案若不設過渡期,將有約3萬已在廣州初中學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由於不符合條件而不能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經反覆、多次研究,並充分考慮各種因素,《方案》設置2014年至2016年為過渡期。
  屈哨兵解釋,《方案》將於今年正式印發,屆時所有非本市戶籍的初一學生(即現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都可以用3年的時間來準備相關材料,滿足3年的年限要求,也為3年後的中考報名打下基礎。
  3年過渡期之後,與廣東省相關規定保持一致,廣州將要求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在穗擁有合法穩定職業滿3年、合法穩定住所居住滿3年,併在穗參加社會保險繳費累計滿3年等條件,同時隨遷子女在穗具有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滿足上述條件方能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
  非穗籍學生比例為8%
  屈哨兵介紹,目前,廣州市每年約有12萬初中畢業生,本市戶籍學生約9萬,非本市戶籍學生約3萬。全市普通高中學位(含民辦學校)共約18萬個,每年級約6萬個(其中公辦學校約5.5萬個、民辦學校約0.5萬個)。
  2010年至2013年,廣州市公辦普通高中通過擇校計劃錄取非本市戶籍學生占當年公辦普通高中實際錄取人數的比例分別為,2010年7.14%、2011年8.60%、2012年9.57%、2013年9.23%。在現有普通高中教育資源的條件下,要兼顧本市戶籍學生、非本市戶籍學生升讀廣州公辦普通高中的利益,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本市戶籍學生的人數占學校招生總計劃的比例在征求意見稿中有兩個方案,一是8%、一是10%。
  《方案》設定在過渡期內,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人數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過渡期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人數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此外,由於設置了過渡期,可能會有為數不少非本市戶籍學生轉學到廣州初中學校參加中考,既影響廣州初中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又影響本市戶籍學生和一直在廣州初中學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的升學利益。鑒於此,異地中考公眾意見徵詢委員會建議《異地中考實施方案》在過渡期內,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須具有初中三年完整學籍。
  焦點問答
  不再放開8%比例限制
  羊城晚報:目前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中考比例是8%,未來會不會放開8%的比例限制?
  屈哨兵:目前我們限定8%比例是根據既往擇校生入讀公辦高中的比例來測算的。從這些年來公辦高中擇校生的比例看,8%基本可滿足需求。加之今年起廣州市公辦高中不再招收擇校生。下一步,隨著公辦普通高中學位增加,尤其是兩個新城區、三個副中心優質教育資源的增加,提供給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學位也應該會同步增加。
  父母不在穗也可申請
  羊城晚報:政策規定,異地隨遷子女設置2014年到2016年為過渡期,這意味著從2017年開始公辦高中是按照8%的比例來招收來穗人員隨遷子女,過渡期與2017年之後的8%比例是否有不同?
  屈哨兵:2017年後的8%和過渡期的8%不同在於,2017年開始,要求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是母親要在廣州參加社會保險並繳費累計滿三年,且在廣州範圍內、在服務單位提供住所居住滿三年;而過渡期對於穩定住所、職業和社會保險沒有明確要求。
  如果過渡期期間,有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在廣州,他也不是廣州戶籍,但只要他在廣州讀初三,也同樣有資格來競爭進入這8%。這是考慮到現正在廣州就讀的初中生當中有一些孩子就屬於這樣的情況,廣州市作為優質教育資源的聚集區,作為負責任的地方政府,這三年將8%的比例向這些孩子敞開,使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上到自己心儀的高中。
  名詞解釋
  戶籍生:是指具有本市戶籍的考生以及享受本市戶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類型考生(含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隨父親或母親積分入戶的考生);
  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是指具有我市初中學校學籍但不具備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
  張林、穗府信  (原標題:外來工子女在穗中考有三年過渡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apibmqvdcet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